公 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对东起洋浦大街,西至新开东街,南起规划路,北至机场路范围内集体土地部分房屋实施征收。现依法向以下主张权利人送达《征收补偿分户测绘报告》《长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构筑物及相关附属物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住宅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分户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时间为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视为对评估结果没有异议。另请于送达期满之日起20日内至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协商征收事宜,逾期二道区人民政府将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名单如下:
1、主张权利人:张秀玲、王学明、王艳歌(证载王亚军已故)等合法继承人,土地证地号为010805130号,权证号为4723265号,建筑面积为49.44㎡,房屋坐落于二道区英俊乡长青村十七队;《征收补偿分户测绘报告》分户序号为B37;《长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分户序号为B37;《构筑物及相关附属物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分户序号为B37;《住宅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分户估价报告》分户序号为B37。
联系人:苗占久 联系方式:17519292156
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邮编:130033
网站标识码:2201050001吉ICP备12003726号-1吉公网安备 220105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