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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时间:2024-02-01 14:28 来源: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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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对东起广德街、西至伊通河、南惠工路、北河东路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依法向以下被征收人送达《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未经登记房屋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测绘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时间为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视为对评估结果没有异议。另请于送达期满之日起20日内至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协商征收事宜,逾期二道区人民政府将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名单如下:

  1、被征收人:许玉全,权证号为410919,建筑面积为87平方米,房屋位于二道河子区远达大街11委32组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编号为吉华宇(2022)征字第001-H3号;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未经登记房屋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编号为吉林省华宇[2022]征字第001号-H3-1、H3-2;测绘报告征收编号为H3。

  联系人:徐苏宁     联系方式:17519292187   

  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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