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对东起洋浦大街,西至新开东街,南起规划路,北至机场路范围内集体土地部分房屋实施征收。现依法向以下主张权利人送达《征收补偿分户测绘报告》《长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构筑物及相关附属物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装饰装修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林木及苗木资产价格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时间为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视为对评估结果没有异议。另请于送达期满之日起20日内至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协商征收事宜,逾期二道区人民政府将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名单如下:
1、主张权利人:王秀霞、徐志明、徐晓娟等(证载徐洪胜已故)合法继承人,土地证地号为010805318号,建筑面积为96.02平方米,房屋坐落于二道区英俊乡长青村陶家窝卜;《征收补偿分户测绘报告》分户序号为B4;《长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分户序号为B4;《构筑物及相关附属物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分户序号为B4;《装饰装修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分户序号为B4;《林木及苗木资产价格评估报告》编号为B4。
联系人:苗占久 联系方式:17519292156
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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