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对陶家窝堡地块项目东起洋浦大街、西至新开东街、南起规划路、北至机场路范围内集体土地部分房屋实施征收。现依法向以下主张权利人送达《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主张权利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长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未提起行政诉讼,在《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拒绝交出土地的),区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名单如下:
1、主张权利人:刘振声(证载陶继才),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编号为长二道征责字[2024]第12号。
联系人:苗占久 联系方式:17519292156
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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