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二道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7日作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洋浦大街地块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等附着物的征收补偿方案》,并于2020年7月7日予以公告,对东起洋浦大街、西至东新开河、南起四通路、北至高铁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并已制定《地上物征收补偿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以下主张权利人送达《责令交出土地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前往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履行补偿决定规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义务的,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名单如下:
1、主张权利人:长春市白云装璜公司(法定代表人孟祥顺)、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长青村村民委员会、孙强等,《责令交出土地催告书》编号为(2024)二征催字第27号;
2、主张权利人:任太和、任太平、任太有、任凤云、任凤芹、任凤珍等(土地证载任成山已故)合法继承人,《责令交出土地催告书》编号为(2024)二征催字第28号。
联系人:王泳 联系方式:13756438119
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初审:卢婷 复审:高山 终审:齐硕楠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邮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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