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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项目(三道镇地块)涉及房屋未办理更名手续或无法办理更名手续情况被征收人公示表
时间:2025-06-18 14:36 来源: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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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中村改造项目(三道镇地块)

涉及房屋未办理更名手续或无法办理更名手续情况被征收人公示表



       依据《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三道镇地块)集体土地上房屋等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现将城中村改造项目(三道镇地块),居民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前购买住宅房屋,签订交易协议,未办理更名手续或无法办理更名手续的征收人及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主张权利人姓名

原房屋权利人姓名

房屋涉及相关信息

房屋面积

备注

1

 

王维周

长国用(2006)第051000759号

38.47

 

2

史凤华

杨成利

长国用(2006)第051000845号

30.23㎡

 

3

张志宝

张云彬

长房权9502668号

42㎡

 

4

常振龙

杨会军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4060010900号

长国用(2006)第051000888号

32.45㎡

 

5

刘长江

张玉宝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4060044627号

长国用(2010)第0500224050号

31.76㎡

 

6

陈富

陈文

长二集用(2004)第050300144号

长房权字第4060009148号

113

 

7

薛香社

薛忠印

长二集建2000字第30052号

110.4

 

8

崔会臣

杨兆东

长二集建2001字第30417号

84

 

9

代玲玲

蔚立顺

长二府国用(99)字第30022号

43.31

 

1、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认为公示对象有问题或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征收现场办公室如实反映

2、公示期满后,对于没有问题或异议的申请人,根据主张权利人提交的相关证据和承诺书对主张权利人进行补偿。



联系人:杨亮

 

电话:18643113224



征收实施单位(公章):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初审:杨亮 复审:姜鑫 终审:于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