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信息公开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土地征用与补偿


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道镇地块) 涉及房屋未办理更名手续或无法办理更名手续情况被征收人公示表
时间:2025-07-23 09:43 来源:征收办
【字体: 打印
 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道镇地块)

涉及房屋未办理更名手续或无法办理更名手续情况被征收人公示表



       依据《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三道镇地块)集体土地上房屋等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现将城中村改造项目(三道镇地块),居民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前购买住宅房屋,签订交易协议,未办理更名手续或无法办理更名手续的征收人及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主张权利人姓名

原房屋权利人姓名

房屋涉及相关信息

房屋面积

备注

1

王洪有

潘振宝

长房权字000005456号

72㎡

 

长二府国用(97)字第33255号

81.98㎡

 

2

张英霞

甘玉祥

长房权字9502325号

56㎡

 

长二集建(2001)字第30758号

54.8㎡

 

3

陆凯

张万良

长房权字861823号

47㎡

 

长集用(2006)第010500292号

47.58㎡

 

4

高凤军

樊洪㐂

 

51㎡

 

长二府国用(97)字第33355号

43.66㎡

 

5

孙长山

王连祥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40653591号

81.88㎡

 

长二集用(2003)字第05030075号

81.87㎡

 

6

岳彩玉

周煦婕

城建批件

103.5㎡

 

7

岳彩玉

付长伟

城建批件

120㎡

 

1、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认为公示对象有问题或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征收现场办公室如实反映

2、公示期满后,对于没有问题或异议的申请人,根据主张权利人提交的相关证据和承诺书对主张权利人进行补偿。


联系人:王延松 

  

电话:18143054766


征收实施单位(公章):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


2025年 7 月 23 日



初审:王延松 复审:姜鑫 终审:于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