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二道区拖拉机厂俱乐部项目回迁安置工作,保证回迁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地开展与进行,保障回迁居民的合法权益,结合回迁房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房原则
根据《拖拉机厂俱乐部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回迁居民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户型范围内,采取公开排序的原则进行回迁房源的选择,即按照签订协议后搬迁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按照最终确定回迁排序大榜公示的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过程由公证处全程公证。
二、安置对象
三、房源位置及户型
回迁区域位于:二道区东起乐群街、西至福安街、南起同兴路、北至荣光路,“万锦·都荟荣光”小区1#楼(1#楼为小高层建筑,共计11层)。2013年启动征收的41户涉及49平方米房源户型4套,54平方米房源户型17套,64平方米房源户型20套。2021年启动征收的3户涉及54平方米房源户型1套,64平方米房源户型2套。
四、费用结算
1.回迁安置房源于2025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
2.临时安置补偿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回迁安置房屋办理入住后统一结算。
3.关于扩大面积款收费标准,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办理入住前征收办通知缴纳扩大面积款。
五、回迁流程
(一)公示回迁安置选房排序表
1.回迁排序(一榜)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4日(为期两天),对回迁排序(一榜)有异议的,可向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提出,由回迁现场办公室工作人员予以调查、认定。回迁排序(二榜)为最终回迁排序,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为期一天),届时公布回迁安置方案、回迁房源明细表。
2.公示地点:拖拉机厂俱乐部项目地块“万锦·都荟荣光”小区售楼处(长春市二道区福安街与同兴路交汇处)
(二)公开选房
1.选房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9:00进行产权调换房屋分配工作;
2.选房地点:万锦·都荟荣光”小区售楼处(长春市二道区福安街与同兴路交汇处)
3.选房程序:按照最终回迁排序的结果,查看房源明细及户型图→选房→开具选房确认单→开具联系单→交纳扩大面积款→开具收据→开具调配证→到物业办理入住手续及领取钥匙。
六、注意事项
1.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户型进行调换,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多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交纳增加面积款;按照超过标准户型进行产权调换的,超过标准户型建筑面积按照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格结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标准户型的,被征收人按照多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缴纳增加面积款;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少于标准户型的,应当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返还不足面积款。
2.原则上选房当天被征收人要本人到场,并携带《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屋征收验收单》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要印在一张纸上。
3.被征收人依据回迁排序逐户进入选房区,每户被征收人不超过两人进入,每户选房号揭榜限时3分钟以内,选房时,对于不能按时到场和到场拒绝选房的回迁安置居民由社区工作人员代选,公证处全程公证。
4.如回迁居民本人不能到场选房的,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注意事项第2项”中全部材料办理。
5.被征收人选定房源后,持选房确认单作为房屋分配的依据。
6.被征收人产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需待产权明确或解决争议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7.房源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
初审:张利忠 复审:王立坤 终审:张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