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安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房原则
根据《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七条房屋安置分配原则: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拟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依据拟签订协议时间决定房屋搬迁验收顺序。根据房屋搬迁验收日期决定安置顺序,同一天搬迁验收同一安置户型的被征收人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安置时被征收人按照选房顺序号在所对应的户型中依次自主选择(选择分套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户型分别摇号选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无法到场选房或到场后拒绝选房的被征收人由社区工作人员代为选房,公证处全程公证摄像。
二、安置对象
本次房屋安置对象为与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签订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且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共计1125户。
三、费用结算
(一)临时安置补偿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回迁安置房屋分配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二)关于增加面积款收费标准,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分配房源同时缴纳增加面积款,缴纳方式为:银行卡。
四、房源位置及户型
(一)房源位置:绿城·桂语听澜小区(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新西路与沿河街交叉口东160米)。
(二)房源户型:绿城·桂语听澜小区1、2、3、4、5、6、7、8、10、11、12号楼,共计1131套(其中选择49㎡户型41套、54㎡户型52套、64㎡户型158套、75㎡户型197套、85㎡户型299套、95㎡户型21套、100㎡户型192套、105㎡户型63套、115㎡户型76套、130㎡户型32套)。
五、安置流程
(一)安置公告公示
1、安置公告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日,在二道区人民政府网站及《长春日报》连续两天以公告形式刊发。
2、房屋安置方案、安置房源明细表、户型图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日。
3、公示地点:绿城·桂语听澜小区及二道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公开选房
1、选房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为期5天,分为3组进行产权调换房屋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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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1组(选房排序) |
2组(选房排序) |
3组(选房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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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
上午8:30 |
130㎡(1-32) |
75㎡(1-33) |
95㎡(1-21) 54㎡(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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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 |
49㎡(1-41) |
75㎡(34-66) |
54㎡(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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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
上午8:30 |
115㎡(1-38) |
75㎡(67-99) |
85㎡(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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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 |
115㎡(39-76) |
75㎡(100-133) |
85㎡(3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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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
上午8:30 |
100㎡(1-39) |
75㎡(134-166) |
85㎡(77-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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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 |
100㎡(40-79) |
75㎡(167-197) |
85㎡(115-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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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
上午8:30 |
100㎡(80-119) |
64㎡(1-39) |
85㎡(152-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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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 |
100㎡(120-159) |
64㎡(40-79) |
85㎡(189-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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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
上午8:30 |
100㎡(160-192) |
64㎡(80-119) |
85㎡(22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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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 |
105㎡(1-63) |
64㎡(120-158) |
85㎡(263-299) |
2、选房地点:二道区荣光路与乐群街交汇长拖1958一号厂房院内云顶运动中心(长拖1958店)
3、选房程序:依据《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搬迁公示表》,针对同一天搬迁验收且同一安置户型的被征收人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按照选房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安置房源→揭榜→确认选房结果。
4、手续办理:开具联系单→缴纳增加面积款→开具收据→开具调配证→即可离开。
温馨提示:后续等绿城·桂语听澜小区物业通知办理入住手续及领取钥匙。
六、注意事项
(一)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户型进行调换,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多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缴纳增加面积款;按照超过标准户型进行产权调换的,超过标准户型建筑面积按照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格结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标准户型的,被征收人按照多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缴纳增加面积款;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少于标准户型的,应当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返还不足面积款。
(二)原则上选房当天被征收人要本人到场,并携带《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屋征收验收单》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如对公户法人选房需携带《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不是法人摇号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要有公章和法人章)、介绍信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如被征收人本人无法到场选房,需委托他人代选的,受托人应当携带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注意事项第2项”中全部材料办理(含被征收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被征收人去世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权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注意事项第2项”中全部材料办理。
(四)被征收人依据电脑摇号的选房顺序单逐户进入选房揭榜区,每户被征收人不超过2人进入,每户选房、揭榜限时2分钟以内;对于无法到场选房或到场后拒绝选房的被征收人由社区工作人员代为选房,由公证处全程公证摄像。
(五)被征收人产权不明确及有争议的,待产权明确或解决争议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源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初审:张利忠 复审:姜珊 终审:张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