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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二道区数字经济双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3-06-08 12:14 来源:二道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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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二道区字经济双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长二发改〔2023〕35号

 

  

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查二道区数字经济双创产业园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长瑞通〔2023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长春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长咨审字〔2023〕24)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二道区数字经济双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长二发改〔202311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二道区数字经济双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220105-04-01-631117)。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总用地面积136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28463.84平方米,其中:新建数字经济创新孵化中心1栋,建筑面积为12043.46㎡,建筑功能主要包括新型数字化创新区、5G科创区、智慧城市开发区、孵化基地、软硬一体化区、研发办公区等;新建综合配套服务中心1栋,建筑面4665.50平方米,建筑功能主要包括综合服务区、工作人员生活服务区等;新建地下二层停车库1座,总建筑面积为11754.88平方米,设置地上及地下停车位250个,建筑功能包括停车场、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并配套园区管网工程以及场区道路、硬化、绿化等。

  三、建设地点

  位于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以北、和顺三条以东。

  四、建设期限

  33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2499.4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