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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道城中村改造雾雨揽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4-04-29 16:23 来源: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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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三道城中村改造雾雨揽境项目

  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二发改〔2024〕17号

 

长春东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查三道城中村改造雾雨揽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东来[20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加快推进长春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因此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的。经研究,原则同意三道城中村改造雾雨揽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三道城中村改造雾雨揽境项目(项目代码:2403-220105-04-01-914311

  二、项目法人单位

  长春东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内,东至雾雨大街、西至雾雨西街、南至香府大路、北至香府北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2568㎡,总建筑面积126751㎡;其中住宅部分建筑面积86754㎡,公建配套部分建筑面积7849㎡,地下部分规划建筑面积32148㎡。道路及停车场面积21927㎡,绿化面积2029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回迁安置住房10栋,建筑面积86754㎡;公建配套部分包括商业楼4栋,建筑面积4600㎡;幼儿园1栋,建筑面积1387㎡;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862㎡(包含物业社区用房、养老用房、开闭所、设备用房),配套管线建设及其他附属工程。

  五、建设期限

  3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3011.9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城中村改造专项贷款及区财政预算资金共同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长春东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春东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东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春东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