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信息公开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重大项目


关于同意调整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内容的函
时间:2024-10-28 11:03 来源: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关于同意调整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

  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内容的函


 长二发改函〔2024〕11号

 

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的函》(长瑞通﹝2024﹞44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

  我局于2024年1月下达了《关于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二发改〔2024〕2号)。鉴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提升屋面防水等级、新型建材产业园A、B地块地质条件不佳等,根据二道区政府《研究东城集团新兴建材产业园项目相关事宜》会议纪要,经长春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和出具的《关于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的审查意见》(长咨审字〔2024〕56号),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调整初步设计,本次调整主要对工程技术方案进行优化,新增以下内容:

  (1)B地块(B1-B12#)屋面、外墙防水等级调整为一级,增加防水层;

  (2)A地块园区道路增加山皮石换填工程;

  (3)B地块按照10吨/㎡的标准实施防沉降工程,建筑单体B1-B4地基采用水泥搅拌桩形式加固,B5-B9、B11地基采用水泥灌浆加固,道路范围采用水泥搅拌桩及复合地基加固。

  原批复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函复。

  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2日

  初审:于海燕 复审:李颜峰 终审:李记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