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4]388号)文件要求,二道区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对长春市二道区实验小学、长春市二道区新太小学、长春市二道区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春市二道区公园管理中心4户行政事业单位及长春东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户区属重点企业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会计信息质量、财政资金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以上五家单位能够有效地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有关规定,财务核算等会计行为比较规范,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能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比较有效的财务控制与监督。
二、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
一是长春市二道区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职工薪酬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入账不及时、原始凭证不规范问题;二是长春市二道区公园管理中心存在职工薪酬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原始凭证不规范问题;三是长春市二道区新太小学存在超额现金支出、职工薪酬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原始凭证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四是长春市二道区实验小学存在职工薪酬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原始凭证不规范问题;五是长春东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存在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与被检查单位及时沟通,已责令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
初审:胡雪枫 复审:于微 终审:常萃茹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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