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主体和对象
二道区财政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从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中,选取4家以上单位(至少1家国有企业、1家村集体)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重点
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要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监督检查对象为土地储备机构的,要重点关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财会〔2008〕10号)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象为村集体的,要紧盯会计制度执行、资金资产入账、资产确权管理等“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关键环节,重点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等执行情况。
三、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自2025年7月30日开始,至2025年9月20日前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精心组织,及时制定检查方案,统筹力量实施检查,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检查实效。要严格规范执法,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尺度统一,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处罚。严格落实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强化监督震慑力。在检查工作中要拓宽检查视角,必要时,追溯以往年度、延伸检查范围,确保检查工作真正做到有发现、有成果、有实效。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贯通协调。全体参检人员要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履职尽责,严格遵守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长效机制,要加强与审计、纪检等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检查,减少监管盲区。
初审:胡雪枫
复审:李振宁
终审: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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