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计划于2026年6月30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二、被检查单位
按照市财政局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具体情况,从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中选取3家单位,分别是: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中心、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
三、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工作内容为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结合被检查单位实际情况,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以查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推动各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四、联系方式
检查组组长:于微
检查人员:毕丽君、李洋
检查组电话:0431-84647450
特此公示。
初审:李洋 复审:于微 终审:闫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