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质量和成效,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入驻标准化厂房(产业园区)审批流程,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设立招商项目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副区级领导担任。项目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招商局,成员由区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统计分局、应急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区属相关国有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开发区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招商引资项目评估会议的召开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第二条 评审原则
1.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强化产业规划布局约束,引进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培育产业链、供应链,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打造区域产业特色。
2.质量效益优先原则。注重项目质量,优先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有选择性的引进传统优势产业,做到质量、数量和效益协调发展。
3.科学公正评价原则。对项目的背景、产品、市场及安全风险等进行定性分析,对项目的单位经济效益、用地效率、能耗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定量分析,确保项目评价的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第三条 招商方向
1.先进制造产业园区着力引进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精密仪器、先进医疗制造业、汽车零部件等优质企业。
2.新材料产业园区着力引进新能源材料、环保节能材料、交通设备材料和电子信息材料产业等优质企业。
3、智能家居产业园着力引进智能家电、智能音箱、智能照明、视频娱乐、家庭安防、智能温控等上下游的优质企业及服务商。
4、其它产业园区根据园区包装谋划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
第四条 入园评审指标
1.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每平方米1000元;
2.投入使用后两年达产,年生产总值或营业额总收入不低于每平方米5000元;每年增幅不低于10%;
3.企业年纳税总额不低于每平方米300元;
以上三项满足两项即符合入园标准。
4.国内外500强、行业龙头、独角兽企业、中央直属企业、科技含量高且发展前景好的科创型企业可以优先入园。
5.优先引进成熟型企业项目,原则上不引进孵化、初创型企业。
第五条 评审工作流程
1.拟入园企业向招商部门提出发展需求及发展愿景,双方进行实地考察,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企业向开发区招商局提交入园申请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意向书,开发区招商局进行初审并了解资方背景,重点掌握项目主营业务、投资规模、用房需求、建设内容、预计产值税收、环保及安全性等基本情况,并形成入园报告,经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同意后报评审办公室。
3.评审办公室在征得评审委员会主要领导原则意见后,将项目报告书等资料发送至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供其调查、研究、论证和出具审核意见等会前筹备工作使用,并确定评审会时间,通知评审委员会成员及项目单位参会,招商部门准备开会材料,包括评审报告和项目合作初步协议等。
4.评审办公室负责主持评审会和评审流程,一般拟入园项目由招商部门进行汇报,评审办公室负责组织提出评审建议和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特殊拟入园项目由评审办公室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启动专家评审机制,如需启动,需邀请相关产业或省、市行业部门专家3至5名(具体数量根据项目需要确定),通知专家参加评审,评审费用在招商经费中列支。评审会议由拟入园项目单位对项目进行汇报,专家组对拟引入项目(企业)的社会风险、投资计划、市场前景、技术先进性、经济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等内容进行综合论证,并出具、签署评审意见(详见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招商项目入园专家评审表)。如准入,评审委员会及相关成员可同步研究项目初步合作协议。
5.通过评审委员会的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或区政府与拟入园企业签署正式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一般为五年。
6.承租园区房屋国有公司与企业签订入园租赁合同。
第六条 监督管理
建立入园项目中期评价考核及清退机制。按照入园协议约定内容,评审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定期考核督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约定指标完成较好的企业,按照协议予以政策兑现;对成长性好、纳税高、产值或营业收入大的企业,可以帮扶发展壮大,向重资产转移,并给予相应奖励和租金减免;对合同约定两年期限未达到约定指标和任务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一年整改期满后仍未达到入园标准的,采取清退机制。上述监督、奖励、清退机制细则另行制定。
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
标准化厂房招商项目入园专家评审表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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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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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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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质量(总分3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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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技术水平 |
好 10-9分 |
较好 8.9-7.5分 |
一般 7.4-6分 |
较差 5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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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市场前景 |
好 10-9分 |
较好 8.9-7.5分 |
一般 7.4-6分 |
较差 5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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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对相关产业带动性 |
好 10-9分 |
较好 8.9-7.5分 |
一般 7.4-6分 |
较差 5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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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条件(总分3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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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产业化基础 |
好 10-9分 |
较好 8.9-7.5分 |
一般 7.4-6分 |
较差 5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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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实施方案及投融资估算合理性 |
合理 10-9分 |
较合理 8.9-7.5分 |
一般 7.4-6分 |
较差 5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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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资金实力与项目匹配度 |
匹配 10-9分 |
较匹配 8.9-7.5分 |
一般 7.4-6分 |
较差 5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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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效益分析(总分2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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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经济效益预期情况 |
可能 10-9分 |
较可能 8.9-7.5分 |
一般 7.4-6分 |
较差 5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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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社会效益预期情况 |
好 10-9分 |
较好 8.9-7.5分 |
一般 7.4-6分 |
较差 5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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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态预评估(总分2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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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安全预评估 |
好 10-9分 |
较好 8.9-7.5分 |
一般 7.4-6分 |
较差 5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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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生态预评估 |
好 10-9分 |
较好 8.9-7.5分 |
一般 7.4-6分 |
较差 5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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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参考 |
1、(90—100分)特别优秀,建议给予重点支持 2、(80—89分)优秀,建议给予支持 3、(70—79分)一般,同意项目入区 4、(70分以下)较差,不同意项目入区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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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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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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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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