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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时间:2025-01-08 15:15 来源: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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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吉消〔2023〕116号)及《长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长春市二道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对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全区范围内凡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单位,应及时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2月20日前报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后形成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账,按照台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024年度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仍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特此通告。

                               长春市二道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7日

 

  栏目初审:史记          栏目复审:吴泽宇           栏目终审:陈星

附件:

附件1: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3: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doc
附件4: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