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经区相关部门共同排查,确定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63家、“九小场所”4362家。二道区应急局对全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区消防救援局负责实施,“九小场所”由区公安分局指导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以外的其他社会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由街(镇)负责组织实施,各街(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一并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及行业管理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二道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2026年二道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