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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道区福绽粥铺自制油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1-11-18 14: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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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二道区福绽粥铺自制油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二道区福绽粥铺销售的自制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道区福绽粥铺销售的自制油条(2021年6月26-29日),经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6月29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当事人经营的无矾健康油条(自制)进行检测,2021年7月25日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检验报告》(№:SCNJ-20216217),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自制油条92根,货值184.00元;已全部零售完毕。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停止销售,且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公告。

  2.行政处罚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于 2021年8月16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二道区福绽粥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二章第九节第229项及第一章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第(五)项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五)项的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决定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4.00元;

  2.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

  共计罚没款人民币30184.00元。

  3.排查整改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已于 2021 年11月3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停止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