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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远达大街分公司东北稼酒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1-11-22 13:37 来源:市场监管局二道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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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远达大街分公司东北稼酒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远达大街分公司销售的东北稼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远达大街分公司销售的东北稼酒(2021年1月9日-2月4日),经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DB22/T 221-2007《吉林烧酒》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月14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当事人经营的东北稼酒进行检测,2021年2月4日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检验报告》(№:SCNJ-2021014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DB22/T 221-2007《吉林烧酒》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查明该食品经营被抽检批次东北稼酒已销售50瓶,返厂5瓶,货值495.00元。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停止销售,且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公告。

  2.行政处罚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于 2021年2月4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远达大街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经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听证报告等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二)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依法对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远达大街分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3.排查整改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已于 2021 年3月4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停止销售被抽检不合格批次东北稼酒。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进行反映。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