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二道区万通市场志新禽蛋专柜鸡蛋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道区万通市场志新禽蛋专柜销售的标称双阳区淑艳养鸡场生产的鸡蛋(生产日期:2021年8月31日),经检验,经抽样检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9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经营的鸡蛋进行检测。2021年9月28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2021GC04205),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10箱,每箱30斤,货值1500元;已全部零售完毕。我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整改,并发布召回公告。
2.行政处罚
我局于2021年10月1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查,二道区万通市场志新禽蛋专柜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已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核。该批次鸡蛋的供货商是双阳区淑艳养鸡场,该供货商不在我分局管辖范围,该案件线索移送至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3.排查整改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已于2021年10月18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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