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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道区万通市场洪声干调摊床黑芝麻(生干籽类)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2-07-15 09: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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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二道区万通市场洪声干调摊床黑芝麻(生干籽类)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道区万通市场洪声干调摊床销售的标称从宽城区食品调料大市场兴泰调味商行购进的黑芝麻(生干籽类)(采购日期:2021年12月7日),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8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黑芝麻(生干籽类)进行检测。2021年12月20日,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KCJ2100095-278),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5.00斤,货值90.00元;已全部零售完毕。我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整改,并发布召回公告。
  2.行政处罚
  我局于2021年12月3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查,二道区万通市场洪声干调摊床涉嫌违反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已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核。该批次黑芝麻(生干籽类)的供货商是宽城区食品调料大市场兴泰调味商行,该供货商不在我分局管辖范围,该案件线索移送至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
  3.排查整改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已于2021年12月24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