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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7月8日抽检的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2-09-26 11: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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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2022年7月8日抽检的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吉林省鸿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民丰大街大门凤火锅鸡店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具(长方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吉林省鸿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民丰大街大门凤火锅鸡店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具(长方盘)(生产日期:2022-07-8),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于 2022年7月25日对吉林省鸿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民丰大街大门凤火锅鸡店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使用的是自消毒复用餐具。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加强对自消毒复用餐具的清洗消毒,按照清洗标准进行操作。 
  2.行政处罚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于 2022年7月25日对当事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吉林省鸿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民丰大街大门凤火锅鸡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于2022年7月25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警告。 
  3.排查整改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已于 2022年8月18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