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调整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二是大力盘活资源资产,调增调入资金;三是竭力保障“三保”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四是根据上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一般债券、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情况,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调增上年结余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一是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根据要求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二是新增超长期国债,增加基金转移支付收入。三是根据上年专项债券及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情况,调增上年结余收入。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一是收入预算调整。2025年收入总计拟由原计划191,000万元调整为221,000万元,增加30,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拟由原计划51,000万元调整为71,000万元,增加20,00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拟由原计划115,000万元调整为105,000万元,减少10,000万元;
调入资金拟由原计划25,000万元调整为31,026万元,增加6,026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拟由原计划为零调整为8,649万元,增加8,64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25万元。
二是支出预算调整。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5年支出总计拟由原计划191,000万元调整为221,000万元,增加30,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由原计划190,000万元调整为220,000万元,增加30,000万元。增加支出主要原因为:兑现义务教育教师绩效支出13,200万元,补发退休人员、事业人员基础绩效支出7,530万元,国企注资9,000万元,城市环境提升等重点支出2,170万元;减少支出主要原因为:调减预备费支出1,9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一是收入预算调整。2025年收入总计拟由原计划9,000万元调整为49,153万元,增加40,153万元。其中:
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拟由原计划为零调整为30,800万元,增加30,800万元;
转移支付收入拟由原计划为零调整为7,500万元,增加7,50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拟由原计划为零调整为1,853万元,增加1,853万元;
二是支出预算调整。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2025年支出总计拟由原计划9,000万元调整为49,153万元,增加40,153万元。其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由8,500万元调整为48,253万元,增加39,753万元;
上解上级支出拟由原计划500万元调整为900万元,增加400万元。
初审:张驰
复审:李振宁
终审:闫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