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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四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桥梁工程)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5-03-27 11:12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二道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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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四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桥梁工程)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327

联系电话(传真):89177925

通讯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

   编:1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四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桥梁工程)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至雾露街、南至香卓路、西至雾雨大街、北至香水东路。

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

公司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至雾露街、南至香卓路、西至雾雨大街、北至香水东路。临时占地:5560㎡,永久占地:2762.5㎡。项目总投资2418.48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新建桥梁四座,建设起点分别为香水东路、香杰路、香泰北路、香泰大路,终点均接入雾雨大街,其中香水东路跨英盛沟桥梁全长25米,桥宽21米,桥梁面积525平方米;香杰路跨英盛沟桥梁全长25米,桥宽21米,桥梁面积525平方米;香泰北路跨英盛沟桥梁全长25米,桥宽21米,桥梁面积525平方米;香泰大路跨英盛沟桥梁全长25米,桥宽47.5米,桥梁面积1187.5平方米。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避免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油,物料堆场设遮盖,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施工产生的废水不排入地表水体,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移动防渗旱厕,经处理后综合利用。运营期设置雨排水系统,路面径流排入雨水管网系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现场不设置沥青搅拌站,混凝土采用密闭装置储存。加强施工管理,设置施工围挡,在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做好严密遮盖措施。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加强沿线绿化建设和维护,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对路面定期洒水、清扫、维护,减少路面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设置限速、禁止鸣笛标志标牌,确保道路周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施工期在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要对固体废物进行集中管理,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干化泥浆回用于场地平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8599-2020)环境保护要求。运营期加强路面保洁工作,对车辆洒落垃圾、道路清扫垃圾要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减少营运期间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期将剥离的表层土单独堆放,待施工结束后回覆,恢复临时占地的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确定的施工范围,使用显著标志(如彩旗或彩色条带)加以界定。施工中人员和车辆活动应控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一切施工作业尽量利用原有道路,沿已有车辙行驶,杜绝车辆乱碾乱轧的情况发生,不随意开设便道。站场施工作业机械应严格管理,划定活动范围,不得在道路、站场以外的地方行驶作业,保持路外植被不被破坏。运营期要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植被恢复效果满足水土保持方案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二道分局

 

 

 

 

 

初审:宋丹 复审:邱光妍 终审:佟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