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日
联系电话(传真):89177925
通讯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
邮 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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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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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
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三道段1999号 |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 |
吉林省玖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三道段 1999号。项目总投资14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将原1台 1.05MW(1.5t/h)生物质锅炉改造为1台1.75MW(2.5t/h)生物质热水锅炉。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为锅炉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英俊污水处理厂,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允许排放浓度。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烟囱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对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锅炉灰渣、除尘粉尘外运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家统一回收。 (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二道区分局
初审:宋丹 复审:邱光妍 终审:佟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