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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二道区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16 15:01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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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长春市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教基字〔2020〕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二道区2020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现做如下通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长春市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针对今年暑假工作的特殊性,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和分类指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切实做好中小学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暑期工作安排,帮助学生调整好心理状态、巩固学业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强化生命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协同育人作用,严防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二、严格执行假期时间安排

  根据长春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要求,我区2020年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三年级除外)7月18日—8月24日(8月24日正式上课),计5周;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各学校要重视做好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习有困难学生、特别是初中学生的学习帮扶。坚决禁止占用暑假时间超标教学、提前讲授秋季学期课程,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

  各学校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以确保安全、避免学生过多聚集为原则,积极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社会资源,鼓励学生自愿参加线上、线下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增加积极体验;引导中小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和读书教育,坚持户外活动,注意膳食营养,用眼卫生,提高健康意识,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增强体质;要加强同学之间互动交流、互相帮助,形成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级文化。

  四、强化学生生命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一要在放暑假前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专题教育、致家长信、QQ(微信)安全提醒等“线上+线下”同步的形式,开展专门的防疫、防溺水、防网络沉迷、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务必将教育部已经印发的《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和《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发放给每名学生家长,认真做好回执回收工作,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管护。二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针对消防设施、供水管道、供电系统、校舍维修等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如有校园施工务必加强管理。三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工作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做好安全防火、防汛、防震、防疫等工作的应急预案,确保校园安全。于7月10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暑假值班值宿轮流表纸质版(盖章)上报教育局安全科备案。

  五、充分发挥教师重要作用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暑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教师做好暑假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学校要组织教师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所有学生开展一次家访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在校期间表现情况,及时通报学校有关暑期工作安排,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对于在暑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要给予表彰奖励。

  六、严格规范校外培训监管

  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正在有序恢复线下课程,教育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指导,同时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加大对“符合复课条件的培训机构”的公示力度,请学校要求教师对相关公示信息宣传到位,引导家长为学生选择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

  各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暑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