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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专项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工作方案
时间:2020-11-23 11:24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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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关于治理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系列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要求,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净化教育生态环境,二道区教育局决定持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根据长春市教育局大会精神及黄宪昱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保障教师、学生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通知》(吉教办〔2019151号)和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长教师字〔20202号)精神,坚持从“严”,坚持求“实”,坚持做“深”,坚持落“细”,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二道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成立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专班,落实包保责任,由教育局包保学区,由学区包保学校,学校包保教师,层层落实,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相关职能部门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职责,负责综合治理的全面统筹和督查检查。成立综合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领导小组:    

    长:于浩

  副组长:王军、管立光、张兰爽、赵景莲、王新、王眸

  组  员:纪信办、人事科、民教办工作人员及各学区主任

  (二)各集团(联盟、学区):成立相应的专项检查小组,落实引领学校和责任人。对重点区域、重点学校、重点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排查,督查,跟进督导。对集团(联盟、学区)举报件中反映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进行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备到区教育局人事科、纪信办。

  (三)各中小学校:制定本校专项治理方案,成立相应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层层包保,组织开展本校自查自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发现、查处的本学校出现的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由教师所在学校做出处理意见,并报备二道区教育局人事科、纪信办。

  三、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办班补课。

  (二)检查内容

  1.全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含在小区住宅内单独组织或以招收住宿生名义组织的“一对一”“一对多”有偿补课行为)

  2.全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全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各集团(联盟、学区),各中小学校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1112日—1113日)

  (1)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立即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布置会,研究落实专项治理的有效措施,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保持通讯畅通。

  2)各中小学校要做好部署发动,做好师德宣传教育,结合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学习宣传教育,让广大教师知法、懂法、守法。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由思想自觉变成行动自觉,做到“三不”,不想、不敢、不能。

  31113日前,各集团(联盟、学区),各中小学校上交专项治理方案及专项检查小组常设机构名单(纸质版,盖公章报到区教育局203室)

  2.自查自纠阶段(自1113日起)

  (1)各中小学校要面向全体教师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落实到每校的每一个人。

  (2)各集团(联盟、学区),各中小学校要实行包保责任制,由学区包保学校,学校包保教师,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教师的管理及排查,要特别关注曾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和教师。

  3.专项检查阶段(自11月14日起

  (1)有偿补课工作专班不定期对区域内的中小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及教师进行明察暗访,对所反映的举报线索进行查处。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行动。

  (2)各集团(联盟、学区)要履行职责,对上级派发的举报件以及本区域接到的举报件和线索做到快查、快办、快通报。对顶风违纪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区教育局负责全区的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统筹,定期召开专项治理的工作汇报会,发布专项治理的信息通报。

  (4)11月20日之前,各集团(联盟、学区)、各学校要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纸质版,盖公章报到区教育局203室,电子版传至1667980985@qq.com。)。

  四、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

  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长春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长教师字〔20202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集团(联盟、学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各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责成相关处室组成专治小组,严肃查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充分发挥区域专项治理的主导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文件要求,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包保到位,落实责任。要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工作真正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营造大家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分管师德工作副校长具体抓好落实,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成立专项检查小组,责任落实到人。集团(联盟、学区)包保学校,学校包保教师。提高交办案件的办结率,并记入本年度学校师德考核的范围。

  (三)做好宣传,营造舆论。各集团(联盟、学区)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处理的结果和做法向社会公开,扩大对外宣传的力度。各学校要主动张贴相关标语,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对于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乱办班乱补课问题,要快查快办快结,及时公布调查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严查严办,绝不姑息。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做到有件必查,查实必究。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严格落实追责问责机制,进一步强化规范,强化监督,强化公开。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塑造“风清气正 斯文在兹”教育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