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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25 15:11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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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道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相关精神,根据《长春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治理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隐患,控制和消除动态生成性学校安全隐患,营造二道区教育系统良好安全环境,确保学校生命和财产安全,从3月20日开始,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控制涉校、涉师、涉生安全事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形势,确保在“七一”前有突破,年底前有实质性进展,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本次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落实所属学校安全的监管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动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尤其要突出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台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把排查与整治紧密结合,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隐患闭环式整改清理。3月20日前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理。区教育局针对学校自查、教育局开学视导、明察暗访发现的区属学校安全隐患,通过安全平台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清单进行督导整改。

    (二)安全隐患常态化管控整治。围绕学校安全重点内容,持续开展再排查、再治理、再监管,消除动态生成性和潜在性安全隐患

    1.消防安全。1)教室、图书馆、寝室、食堂、实验室、实训室、锅炉房、电梯、配电室、收发室、警务室等重点场所人员的培训工作,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台账,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保养,装修装饰材料实物档案及环保检测。(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到位;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定期更换并确保安全使用;燃气管道、煤气罐、燃料油箱、锅炉等;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有无违章用火现象。(3)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备、完好。(4)对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情况,师生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是否具备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逃生能力。(监管部门:学校安全科;责任单位:各学校)

    2.校舍安全。包括校舍结构、基础和附属设施安全等。校园周边有无地质灾害危险、建筑类隐患和其他危险源;学校对临时闲置不用的危房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特别要对经鉴定的D级危房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坚决杜绝使用D级危房现象的发生。(监管部门:基建科;配合部门:学校安全科;责任单位:各学校)

    3.校园施工安全。包括建筑工地安全控制范围和措施、人员安全防护、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规范落实、装修装饰材料环保达标情况、体育场馆设施环保达标情况等。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施工人员和车辆要发放出入证件,专人管理,保安员要认真核对证件信息,杜绝外来人员进入。(监管部门:基建科;配合部门:学校安全科;责任单位:各学校)

    4.危化品管理。各学校要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存储、领用、登记处置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生物燃料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同时要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监管部门:装备办;责任单位:各学校)

    5.食品卫生安全。学生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超市等经营管理方式、硬件设施及卫生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原料采购、加工、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直饮水设施、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水质检测情况等。(监管部门:德体卫艺科;责任单位:各学校)

    6.教育教学特种设施设备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实验实训、劳技器材、大型活动器械、锅炉、旗杆、护栏、楼梯扶手、楼道、跑道、大型儿童玩具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监管部门:学校安全科;配合部门:基建科;责任单位:各学校)

    7.交通安全。开展各级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上放学时段校门前交通疏导工作开展情况,对进入校园车辆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黑车”、超载车、农用车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现象;是否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安全车辆,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监管部门:学校安全科;责任单位:各学校)

    8.用电安全。电力设施要符合安全标准;线路安装规范;电线是否超负载使用;各类电器使用符合安全要求;要建立电气设备使用档案;及时开展用电安全教育等;配电设施、用电线路、电源开关(插座)是否有老化、破损、裸露、淹水等现象以及是否及时更换;有无违章用电现象等。(监管部门:学校安全科;责任单位:各学校)

    9.防季节性灾害情况。各类建筑物要设置防雷设施并功能良好,防汛预案和物资是否完善足够,校园周边有无地质情况及预防措施,针对夏季灾害特点和潜在灾害风险,完善工作预案,积极开展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冰雹、强降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处置工作预案是否完备。(监管部门:学校安全科;责任单位:各学校)

    10.防溺水淹亡。认真开展防溺水相应教育活动,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到每一所学校、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并将回执及时存档;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渠道及时提醒家长加强周末、节假日期间学生监护,禁止单独或结伴野游、野浴,严防溺水淹亡事故发生;联合当地政府各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定期组织督查,严防失管失控发生溺水事件。(监管部门:学校安全科;责任单位:各学校)

    11.开展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各学校要定期协调联合当地综治、公安、工商、食药监、文化、城市管理等部门,以护校安园、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文化环境、交通环境、食品卫生环境进行排查情况;特别是对游商走贩、违规经营摊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监管部门:学校安全科;责任单位:各学校)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隐患阶段(3月20日之前)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检查梳理本单位安全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区教育局根据前期检查情况,明确包保领导、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对检查梳理出的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列出问题清单,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二)集中攻坚阶段(3月20日至6月30日)

    教育局机关各科室(部门)、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任务清单确定目标和任务,紧密结合前期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紧紧围绕各单位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统筹好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百日攻坚”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各学校进行自查自改工作;二是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落实《方案》的督查、督改;三是区教育局领导带领相关责任科室(部门)对各学校落实包保责任检查;四是随机暗查。通过各种检查,保证教育系统“百日攻坚”工作不间断、有保障。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

    各学校要对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梳理本学校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模板,建章立制、长效推进。于620日前,向区教育局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区教育局将向市、区两级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指挥部报送教育系统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系统安全隐患“百日攻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区教育局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见附件2),综合运用“五化”工作法推进工作开展,将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与“平安校园”创建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帮助基层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确保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

    (二)严格督导检查。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区教育局将联合当地公安、交通、综治、消防等部门,对所属单位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攻坚过程中,视情况对攻坚任务进行中期调整,做到隐患发现一个列入一个包保一个,在推进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及时更新、滚动实施。

    (三)强化落实整改。各单位在专项行动中,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加大整改资金投入,学校要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彻底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区教育局汇报,寻求解决办法。要落实跟踪推进机制,对工作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建立台账、评估验收、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置安全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攻坚行动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对“百日攻坚”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向市教育局进行推荐。

    (五)加强信息报送。

    一是各学校于3月22日前报送工作方案, 3月25日起每两周的星期三11:00前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6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所有报送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回传OA平台(本通知下附加回复)。

    二是局机关各责任科室(部门)根据所分管学校安全重点内容,于4月30日前将《二道区教育系统责任科室(部门)校园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3)纸质版上交教育局安全科。

    三是局机关各科室(部门)根据《二道区教育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落实责任书》,结合2021年二季度的“安全工作包保检查”工作,由分管领导带领分管科室到所包保的每所学校(幼儿园)检查督导不少于1次,于5月30日前将《二道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包保检查”记录单》(附件4)纸质版上交教育局安全科。

    联系人:杨勇 81332233

   

    二道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组织机构

     

      

        二道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二道区教育局副局长

    管立光  二道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兰爽  二道区教育局副局长

    赵景莲  二道区教育局副局长

        二道区教育局副局长

        二道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

    检监察组组长

      西  二道区进修学校副校长

    景晓杰  二道区进修学校副校长

      

    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局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民办教育学校(义务段)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王军副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