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实施吉林省户籍居民离婚登记“省内通办”的通知》(吉民发〔2024〕18号)工作要求,自2024年8月1日起,二道区正式开通吉林省户籍居民结婚、离婚登记“省内通办”,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省内通办”业务类型:
“省内通办”业务类型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适用于吉林省户籍居民,只要一方当事人为吉林省户籍的居民即可在省内任何一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业务,不需要当事人提供居住证。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吉林省的现役军人,可以选择在吉林省内任何一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二、“省内通办”需提交证件: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及3张2寸红底合影照片。未婚的当事人户口簿婚姻状况应显示“未婚”或者“空白”;离婚的当事人户口簿婚姻状况应显示“离婚”,并提供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需提供生效证明),丧偶的当事人户口簿婚姻状况应显示“丧偶”。户口簿首页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和经办人的公章要齐全。
三、注意事项:
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仍需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执行,暂不实行“省内通办”。
咨询电话:84637706
初审:郭彦徽;复审:胡健;终审:李树波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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