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等,确保与民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抓督促,确保责任落实、工作闭环。切实做好主要负责人年度专题述法工作,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带头学法守法,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定期组织单位内部学习交流,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带动全局形成良好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依法履行民政职能。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文件精神,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开展年度检查。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依据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办法,按时足额核发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全年办理婚姻登记3000余件,补办1000余件。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精准做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项惠老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补贴,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通过政府网站、讲座、宣传单、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宣传救助、养老、婚姻等方面业务法规政策;结合“521”“七夕”等重要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推广文明婚俗、推动婚俗改革;定期组织民政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和养老服务机构法人、负责人,解读宣讲《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等;围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等,向社会公众特别是救助对象宣传普及救助类法规制度和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综合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后及时将结果录入系统。联合消防、卫健等部门对养老机构老年人权益保护、医疗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开展常态化检查,杜绝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监管行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促进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办理信访和投诉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虽然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法治宣传力度还需加强;二是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
(一)加强法治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据普法责任清单,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法治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时机开展普法主题宣传,进一步推动民政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二)严格依法行政
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岗位锻炼,不断强化所属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意识,提高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民政业务方面矛盾问题的能力,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化再上新台阶。
(二)提升执法能力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
初审:孟祥地 复审:张迪 终审:韩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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