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长春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区食安办、食药监二道分局决定联合举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共建共享健康和谐幸福长春”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暨“我支持、我赞同、我满意”签字仪式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18年4月13日下午13时30分(13时20分前参会人员按门口座位图就坐),地点在五十二中体艺中心一楼报告厅(二道力胜会馆一楼)。
二、活动人员
二道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及部分餐饮企业、学校。经过初赛选拔确定的10支参赛队伍:欧亚超市、红事会酒店、长春师范大学、区教育系统、区机关党工委、街道办事处5个(东盛、荣光、八里堡、远达、长青)。每个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参与观众600余名,临时抽现场观众10名进行有奖互动。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宣传二道区2018年度深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为目的,现场进行“我支持、我赞同、我满意”签字仪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参赛试题由食药监二道分局组织拟定。
四、责任分工
本次竞赛活动由区食安办、食药监二道分局主办,区教育局、长春市第52中承办,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协办,成立竞赛活动组委会。成员由区食安办、食药监二道分局、区教育局的主要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安办主任高宇、食药监二道分局局长戴也军、区教育局局长董妍共同担任,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
具体分工及责任人如下:
(一)准备阶段
1、竞赛出题,制定竞赛方案;责任人:宋学兵、郭占伟、王瑶,竞赛题PPT由传媒公司制作;
2、选择场地,场地布置,筹备策划;责任人:宋学兵、郭占伟、吴刚(52中),设施(除抢答器)由52中提供;
3、奖牌制作、奖品、座位图、桌牌、桌布;责任人:李明、康焕舒;
4、通知相关单位观摩(600余人);责任人:宋学兵、王瑶;
5、主持人排练及主持稿,责任人:史嵩琳(教育局)、王建茗(英俊学校)、王瑶、刘莹;
6、彩排负责人:宋学兵、郭占伟、吴刚。
(二)实施阶段
7、现场签名由金鸣鸽、宫庆安负责,地点在一楼大厅2号门和3号门之间;
8、竞赛评委:张慧娟(食安办)、白曙光(食药监分局)、赵志刚(工商分局);
9、记分(时)员:王瑶 赵雪
10、PPT操作:刘霄 吴娜
11、舞台灯光、音效、主视觉、赛制环节制图、舞台效果侧耳版、抢答器及现场执行人员由吉林省德诚文化传媒公司负责;
12、颁奖工作由食药监二道分局负责协调;
13、宣传部和食药监二道分局负责新闻媒体联系、录像、照相及宣传工作,责任人:宋洋、姚梦莹、康焕舒;
14、现场秩序:由公安分局、食药监分局和五十二中学校内保安分工负责,维护会场秩序和安全,严禁影响五十二中学正常教学秩序等。
(三)总结
活动文件资料归档由康焕舒、王瑶负责,新闻稿件撰写由姚梦莹、宋学兵负责,鼓励各部门从各自角度上报工作信息,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宣传,设施、场地清理由郭占伟、李明、宋学兵、吴刚负责。
五、活动安排
(一)比赛规则
竞赛内容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共100道题,试题类型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附加题。
第一轮:小组必答题。共30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限为60秒。每人必答1题。从1号台1号选手开始作答,依次由每队的1号选手答题;再从一号台开始依次分别进行2号、3号选手答题。回答正确每题得10分;回答错误不得分、不扣分。每位选手按照顺序独立回答问题,他人不得提示和补充。
第二轮:小组抢答题。共30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限为60秒。主持人读题完毕宣布开始抢答后,各队方可抢答,主持人确定答题代表队后计时开始。答题时由一名队员主答,其他队员可以提示、补充,答对加10分,答错或者不答扣10分,直至30道题抢完为止。违规抢答的代表队取消本题抢答资格并扣10分。宣布抢答后15秒无人抢答,放弃此题。
第三轮:小组风险题。共30道题,分值10分、20分、30分各10道题,答题时限为120秒。每支代表队必须选择且只能选择一道风险题。答题分值由各代表队自由选择决定,答题时由一名队员主答,其他队员可提示、补充。风险题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不答、超时扣除对应分值。各代表队按抢答结束时统计分数由高到低顺序选题。
第四轮:小组附加题。风险题答题结束后,如果出现分值相同,由分值相同的代表队进行加试赛。加试赛共设10道题。由加试的代表队进行抢答,每题分值设定为10分,答题时限为120秒。加试赛中,首先抢答并回答正确的代表队胜出,首先抢答答错、超时、违规的自动淘汰,答题时由一名队员主答,其他队员可以提示、补充。
(二)评委设置
评委设3人,由区食安办、食药监二道分局、工商分局相关人员共同组成。主持人对答案无法正确评定或者选手对答案有争议时由评委研究裁定。
(三)表彰奖励
根据参赛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设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四)比赛要求
1、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准时入场,届时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选手答题时必须起立回答,答题结束时要说明“答题完毕”, 不可再作补充。待主持人宣布分数后方可坐下;选手要严格遵守时限要求,答题超过时限的不得分;选手应当使用普通话答题,声音响亮,吐字清晰。
3、主持人明示某号台或某号队员“请回答”或“开始”后,开始计时。竞赛设置计时员,在规定的时限内选手未答题或答题未结束的,计时员应提示主持人时间已到,并由主持人宣告答题时间已到,此时选手必须停止作答。
4、选手要精神饱满,从容镇定,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禁止佩戴开机状态的手机,禁止携带与竞赛有关的文件资料。
5、场内领队、观众、工作人员等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影响选手比赛,如有违反,将对其提出警示,直至劝其退场。
六、费用预算
1、赛事费用(包括制作奖牌的费用、宣传背板、考题PPT、音响师、10名观众奖品等的费用),预计总费用不突破20,000元,由食药监分局承担;
2、签字仪式宣传展板、租借展架、条幅及活动用水30箱等共计2500余元由食安办承担;
3、主持人由食药监分局和教育局共同派人出任,无需费用。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长春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是落实食品安全“进千家单位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以竞赛为契机,在全区上下掀起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并参与支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热潮。
(二)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选拔组织参赛代表队,了解竞赛规则,精心组织观摩队伍并维护好现场秩序,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的同时,充分展示各单位文明风范。
长春市二道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18年4月11日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邮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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