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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2018年度深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时间:2018-05-08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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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吉林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评价细则》、《长春市2018年度深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食品安全和美好生活的需要,紧紧抓住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努力打造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二、总体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全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的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持续保持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党政同责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源头有效治理,全程监管无缝衔接,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标准逐步提升,示范创建有序推进,行业共性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三)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全面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人民群众维权尽责的格局全面形成。公众对全区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五个工程”。深入实施食用农畜水产品质量提升、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标准化市场提升五个工程。建立并完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建立以食用农畜水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食用农畜水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集中交易市场、商超等农畜水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并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建成城市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等单位信息化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50%以上,获得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阳光厨房”,并提高“信息化厨房”占比。落实网络订餐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

  (二)深化示范创建。围绕创建重点和目标任务,从群众关切出发,积极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到2018年底,全区打造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市场)2个、餐饮服务示范街路2条、示范街镇2个、食品安全宣传示范社区(村)8个,细化完善示范标准,科学制定创建评比方式方法,以生产经营环节倒逼源头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社会认可度。

  (三)力求“五个放心”。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提高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载体,2018年力求在重点领域实现重点突破。严把种植(养殖)源头关,严把收购、贮存、运输关,严控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重点突出抓好放心粮油、放心肉(菜)、放心水产品、放心特农产品、放心豆制品的建设,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企业主责。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创城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依法落实从源头到餐桌的企业(业户)主体责任,落实初级农畜水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场、超市)主体责任,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企业自查自检、严格相关行为规范、食品安全追溯、畜禽产品废弃物规范处置、不安全食品依法召回等责任。

  (二)强化党政同责。严格按照《二道区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规定》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体系建设,把党政同责作为推动工作的根本,进一步推进区本级、街镇党政同责及负责人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管理责任的落实,推进区本级、街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督查考评责任的落实。

  (三)强化“四有两责”。合理设置街镇食品安全监管岗位、权责明晰,多渠道充实监管人员。充分利用社会综治网格管理平台,合理配备协管力量,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衔接工作制度,有效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设施配备建设标准。科学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努力达到相应建设标准及能力要求。

  (四)强化风险管控。坚持问题导向,聚集产地源头污染(环境污染向食物迁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安全等重点风险隐患,积极探索创新,拿出“真招实策”,一个一个问题去解决,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用实际行动和监管实绩,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创城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和好处。以“大整治、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为抓手,出重拳、下快手、施重典,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畜禽私屠滥宰“利剑”行动和力控食用农畜水产品和粮食霉变等风险隐患,狠抓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加强民办托幼机构食堂(小饭桌)规范管理,加大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

  (五)强化创新驱动。重点在政府资金保障上、企业标准提升上、全链条监管的体制机制上、群众监督方式方法上进行创新,因地制宜,突出效果。创新监管制度、监管方式,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构建“严格”加“巧管”的监管新局面。探索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的有效途径,探索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的有效办法,探索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如何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激发各级组织的创新精神,鼓励探索符合监管实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促进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监管有力有效,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提高治理效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六)强化社会共治。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智慧监管与社会综治网格管理有机结合和充分利用,发挥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六进”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充分利用“问计于民”活动载体,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三方联动”,紧扣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和社会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积极回应百姓关切,激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参与热情,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知晓率,提升公众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七)强化督查考核。全面统筹和综合分析各单位、各部门创建工作整体情况,采取月调度、月分析、月落实、月通报的方式,将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到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中,按季度以暗访核查方式适时开展全区创建工作摸底调查和群众满意度、知晓率、支持率调查,出具问题清单,指导推进创城工作,提升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查摆改善阶段(2018年1—3月中旬)。各街镇、各部门按照《吉林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评价细则》和我区细则分解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统筹部署、认真查摆,列出问题清单,深入研究,结合自身特色优势找准示范创建突破口,补齐短板,制定实施方案,报区食药安办备案。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基本完成,特色亮点总结到位,示范工程有实质性进展。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8年4月—5月份)。各街镇、各部门要积极借鉴其他区域经验做法,紧贴我区产业实际,以解决民生关切为出发点,以提升科学治理能力为落脚点,结合全区总体部署,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等方面强化基础工作研究,按项目整体推进。力争在5月底前各项创建指标全面完成,重点项目初见成效,在长春市组织的自查自评中成绩良好,社会公示征集意见得到有效解决,全区特色亮点纷呈。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8年6—7月份)。进一步提升创建各项任务质量,精心筹备迎接省政府食药安办初评推荐工作,对初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治理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我区在全市食品安全科学治理方面的影响力。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8—12月份)。全面深化全市、区创建重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着力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区域间工作差距逐步缩小,监管队伍能力水平稳步提高。精准筹备国家层面评议建议工作,压实基层监管任务,盯紧防控薄弱环节,以实际工作成效回应全区人民群众殷切期盼。

  附件:1《二道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

  2《二道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附件一:

  二道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

  示范城市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吉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许  迪  区委常委、副区长

  林继东  区委常委、副区长

  魏东岩  区政府副区长

  宋今东  区政府副区长

  姚  珺  区政府副区长

  张万财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耿福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强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  英  区法院委员会专职委员

  孙  宏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云鹏  区政府办主任

  杨青宇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董  妍  区教育局局长

  夏远兴  区科技局局长

  姚晓东  区民政局局长

  刘桂玲  区司法局局长

  韩佰强  区财政局局长

  耿立春  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孟德金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李永军  区农业水利林业局局长

  王雪梅  区商务局局长

  孙艳秋  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姜建业  区法制办主任

  王佳静  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高  宇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云霄  市公安局二道分局副局长

  张光洁  市环保局二道分局局长

  戴也军  市食药监局二道分局局长

  张  勇  市工商局二道分局局长

  王庆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道分局局长

  孟祥民  英俊镇镇长

  徐一双  东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金财  东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夏沛馥  荣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  博  吉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永德  八里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立  长青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长宝  远达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高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编辑: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