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信息公开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社会公益事业 > 食品药品


二道区2018年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8-05-10 00:00 来源: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区综治委《二道区平安建设“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平安二道”创建工作,经区食安委研究决定从5月11日起至6月末,以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整治、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排查整治活动,以二道区平安建设为主线,以长春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全区共同行动”的工作思路,针对全区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 继续强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净化全区饮食环境,让百姓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吃得放心。通过此次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由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

  二、时间和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5月11日至6月4日)。各街镇组织社区(村)食品安全员、网格员结合创城入户宣传有利时机,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区域食品经营企业现状和食品安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 如实填写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明细表。6月4日前,各街镇将辖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餐饮单位底数摸清,上报食安办。

   第二阶段:整改提升(6月5日至6月20日)。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各街镇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原因, 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彻底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各环节食品安全。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6月21日至6月29日)。区食安办将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督导检查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督办,限期完成。

  三、内容及重点

  围绕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等食品安全重要风险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对关键环节以及区域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集中开展整治。

  一)重点加强白酒小作坊、肉类、乳制品、禽蛋、食用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蔬菜、饮料、水产品、保健食品、调味品及地方特产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检查,强化质量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二) 确保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最大限度解决小饭桌、校园及周边以及“四小”场所(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等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为顺利通过食安城验收奠定坚实基础。

  三)把握关键,严查重点环节。加强饭店、大排档、网络平台供餐单位等群众聚餐场所的排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掺杂掺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五毛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农村市场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上报。

  四、职责及分工

  各镇街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出隐患,及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区农水林局负责农资打假、农兽药、食用初级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私屠滥宰等的监管;食药监二道分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区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排查;区市容环卫局负责对食品流动摊贩的管理;区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管理和排查;区住建局负责对建筑工地的食品安全管理和排查;区法制办负责安排好各镇街网格员,在日常巡视工作中发现有涉及到辖区不和谐因素的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将相关情况信息转移报给本社区食品安全员;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环保分局要按照职能做好相关监管工作,做好与食药监分局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执法信息共享工作;区公安分局配合全区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及行刑衔接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食品安全舆情工作及宣传报道;区食安办负责对各镇街和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上报信息的梳理统筹工作,如有重大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协调则立即上报区食安委,上报主管区长,启动区食安委联席会议集中协商解决,或组织联合执法。

  请各镇街、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食药监分局、农水林局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宣传、排查、整治。请于5月11日前将方案上交到区食安办,并于6月30日前将隐患排查活动总结上报区食安办。同时请各街镇和监管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时限上报相关明细表和整改清单。

  

  联系人:宋学兵

  联系电话:89361237  (传真)                  

  

  长春市二道区食品安全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