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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二道区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联合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1-29 11:01 来源:区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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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俊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关于开展二道区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联合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二道区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

  安全联合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联合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长城乡[2019]57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结合近期我市发生的食源性疾病事件及市监察委监查要求,二道区决定开展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保障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为中心,着力提高我区餐饮业用水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夯实日常监督管理各个环节为重点,切实提升用水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餐饮、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保证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排查、检查阶段。(1125--1129日)

  各单位要组织行业内、辖区内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开展用水安全自检自查,形成隐患台账,上报联合检查组。

  (二)联合检查阶段(1130--124日)

       联合检查组汇总隐患台账,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进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对隐患逐一销号。

  (三)总结阶段(125--126日)

  各成员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工作总结,并上报联合检查组。相关部门要建立食品用水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逐渐形成食品安全管理良性循环。

  三、责任分工

  按照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联合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此次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由区政府组织开展,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分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英俊镇、二次供水公司二道管理处共同成立联合检查工作组,确保专项检查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现结合各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一)区政府办。组织成立由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分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二次供水设施专业管理人员、街道、英俊镇、长春水务集团等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情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组织各部门对检查清单和隐患台账,逐一消号,不留隐患。

  (二)区住建局。协助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水务集团)对其管理的二次供水泵站进行全面自查,填写隐患台账;负责汇总相关部门及各街道上报的专项行动总结情况,并报市建委。

  (三)市场监管分局。提供餐饮服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各类食堂)、食品加工企业明细表,开展对明细表中企业食品用水安全检查和企业自查活动,安排专人参与联合专项检查行动,建立隐患台账,在检查中对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责令整改,情节严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结合相关管理要求,持续开展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区卫健局。组织以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及小型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加压供水单位)开展食品用水安全自查活动,并安排专人检查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供水单位(加压供水单位)落实水箱清洗和水质检测制度情况,形成隐患台账,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置,督促其定期开展水箱清洗和水质检测,对重点单位按照监管职责进行采样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五)各街道、英俊镇。以走访、问询、观察等方式对辖区内除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各类食堂以外的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填写检查清单和隐患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联合检查组检查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消防设施是否符合相关建设规范要求,发现问题督促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消防用水安全。

  (七)二次供水公司二道管理处。组织开展对自管泵站水箱清洗、水质检测全面普查,组织抽调泵站管理专业人员配合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联合检查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指导督促开展此项工作,制定检查方案、细化检查措施,安排专人参与此项工作。联合检查组与街道、社区开展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形成工作合力。相关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责任,要全面细致检查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情况,发现问题后相关行管部门要第一时间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其积极整改,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建立处罚台账,确保用水各个环节安全可靠。

  (三)建立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建立食品用水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制度管理和依法严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始终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逐渐形成食品安全管理良性循环。

  (四)强化信息报送。联合检查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并于1122日下班前将联络员及本单位参加联合检查组人员名单一并报送至区住建局。同时按照市监察委要求,各街道、英俊镇及相关部门于1261000时前将检查情况总结(附件1)及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加盖本单位公章与电子版报送区住建局公用服务科。

  附件:1.关于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专项检查

  行动总结

     2.二道区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联合专项检查统计表

     3.二道区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联合专项检查隐患整改推进表

     4.二道区联络员及工作组人员统计表

  (联系人:高璇,电话:8491095415754327733

  邮箱:edzfgy@163.com )

   

  

  附件1

  关于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专项检查

  行动总结

  一、基本情况(领导带队检查情况,检查时间天数,参加检查人次,检查街道、社区数量、检查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数量等相关内容)。

  二、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原因分析、处罚及整改情况等相关内容)。

  三、主要措施及成效。

  四、下步打算及建议。

附件:

附件2:二道区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xlsx
附件3:二道区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用水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整改推进表.xlsx
附件4:联络员及工作组人员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