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扶智助学”补充调整实施方案(2021.9-2026.9)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困户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农村脱贫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农村脱贫学生上学期间费用负担问题,避免脱贫学生因学返贫致贫、因贫辍学现象发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扶智助学”资助范围
我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就学在全日制中专(职业技术学校)、高中、及大专以上国家注册认定院校就读学生(不含自考、军校、国防生、预科班、研究生等)。
二、“扶智助学”资助条件及资助标准
(一)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就学在高中的,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二)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就学在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的,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三)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就学在大专或本科的,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三、“扶智助学”资助申办流程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申请书原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填写《长春市二道区“扶智助学”学生资助申请表》,经村委会核准盖章后上报街(镇),街(镇)核准后在街(镇)、村两级公示七天无异议,上报区乡村振兴局审批。
四、“扶智助学”资助发放方式
助学金由区乡村振兴局集中发放,分批次存入农村脱贫学生银行卡。高中:第一次当年10月份发放2500元;第二次次年3月份发放2500元。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第一次当年10月份发放2000元;第二次当年11月份发放2000元;第三次次年3月份发放2000元;第四次次年5月份发放2000元。大专及本科:第一次当年 10月份发放3000元;第二次当年11月份发放2000元;第三次次年3月份发放3000元;第四次次年5月份发放2000元。出现辍学等离校行为停止发放。
五、存档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申请书原件;
3.“扶智助学”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
4.学费收据、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当年录取新生)、学生银行卡复印件;
5.街(镇)、村两级公示照片。
六、资助周期
中专(职业技术学校)、高中、大专及本科自2021年9月至2026年9月。
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二道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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