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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公告送达
时间:2024-04-30 13:41 来源:二道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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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玉珠,性别:女,民族:朝鲜族

  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3922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编号:长二卫稽罚﹝20236号)。因我机关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文号:长二卫稽催〔20241号),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没款五万零一百元、加处罚款五万共计十万零一百元缴至盛京银行长春东盛支行。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长春市二道区卫生健康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长春市二道区卫生健康局

  202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