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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国家考核劣五类断面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9-03-06 13:44 来源:区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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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整治工作的通知》(吉环委办〔2018〕40号)文件,参照《长春市国家考核劣五类断面整治工作方案》(长环委办〔2018〕5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问题

  国家考核长春市8个断面,我区涉及的饮马河刘珍屯、靠山南楼,伊通河靠山大桥3个断面水质为劣五类,未达到国家和省确定的水质目标。我区劣五类断面比例偏高,形势极其严峻、时间紧迫、任务繁重。

  二、整治目标

  (一)“今冬明春”枯水期水质是保证全年水质达标的关键因素,力争辖区雾开河、东新开河、伊通河水质同比大幅改善,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逐月监测浓度之和最小化,为完成2019年水质目标腾出空间。

  (二)饮马河刘珍屯断面涉及雾开河辖区段,2019年和2020年水质达到五类。

  (三)饮马河靠山南楼断面涉及伊通河、东新开河、雾开河辖区段,2019年氨氮≤3毫克/升、其它指标消除劣五类,2020年水质达到五类。

  (四)伊通河靠山大桥断面涉及伊通河、东新开河辖区段,2019年氨氮≤5毫克/升、其它指标消除劣五类,2020年氨氮≤4毫克/升、其它指标消除劣五类。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综合整改措施

  1.落实区委、区政府印发的《长春市二道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涉及水污染防治的各项整改任务,按序时进度完成。(牵头单位:区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

  2.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按序时进度督导推进。(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

  3.全面落实“河长制”。按照《二道区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实行“一河一档案”“一河一策略”“一河一巡查”,形成巡河、治河、护河及河道保洁常态机制;组织、协调、督办、查办河道垃圾等污物清理工作。伊通河、东新开河、雾开河辖区段按照“属地负责、分段治理”的原则,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区河长办、各街镇办事处)

  4.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于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依法全部关闭或搬迁,督促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贮存、处理、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运营工作,设施配套率达到年度工作目标;加强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资源化利用率达到年度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区农水林局、环保分局)

  5.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减少化肥使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施肥,减少农业生产中的化肥投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农药废旧包装物回收。(牵头单位:区农水林局)

  6.加大农村生活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加大农村垃圾、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保证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和管理;实行改水改厕。(牵头单位:英俊镇、区市容环卫局)

  7.落实市政府《关于强化做好“今冬明春”水污染控制工作方案》,按责任分工及序时进度完成各项工作。(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8.科学实施的生态补水,要制订科学的生态补水方案,保证补水总量,合理安排补水时段(牵头单位:区农水林局、区住建局)。

  9.加大越冬垃圾的治理力度,对雪融水和春季“桃花水”进行有效治理,保证减少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区市容环卫局、各街镇办事处)

  (二)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在实施上述综合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各属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的整治要求,加快推进续建、在建、待建的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尽快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二道英俊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工作要求

  省生态环境委员会要求,对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地区,实施“环评”限批、取消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奖资格、取消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资格、省政府绩效及县域突破考核提出“一票否决”建议、建议省委省政府追究相关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责任,为做好国家考核劣五类断面整治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属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我区国家考核劣五类断面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加快推进重点治水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等管控措施,努力改善水质、尽快消除劣五类。

  (二)严肃追责问责。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督办考核问责力度,对水质改善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重点治水工程未按期完成的、管控措施不力造成水体污染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