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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行政职责
时间:2025-01-14 11:01 来源:二道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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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9177997

机构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机构办公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

部门行政职责:

(一)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推进数字二道、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相关任务,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数字化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三)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四)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五)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六)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七)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八)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数据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统筹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建立数字监管体系,推动全区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

(十一)负责组织推动和协调指导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等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站)建设。

(十二)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十三)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及省和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区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区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十四)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考核乡镇(街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营商环境科、政务公开科、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全局事务,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承担党务、财务、人事等综合性工作。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办理。指导、协调、办理涉软案件。负责对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进行受理和分办。推动全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落实区内公共资源交易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送审。承担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统筹做好区内权责清单编制及动态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梳理、优化和审批。

(三)数字化建设管理科。负责统筹全区数字化建设,落实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统筹推进全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各部门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全区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统筹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促进智慧城区建设,指导乡镇(街道)智慧城区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审核政府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指导各乡镇(街道)数字化重大项目建设。

初审:王丽苹

复审:李金珂

终审:董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