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二脱办〔2021) 1号
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吉林省关于 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 照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 议提出的“扎实推进政策衔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 定”的要求,在国家层面暂未对雨露计划工作作出政策调 整前,要继续按照原有国定标准对子女就读中、高职等职 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实施雨露计划助学补 助政策,从严落实“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确保各个环 节落实落细。现就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5 日-- 4月10日。区脱贫攻坚 领导小组统筹部署雨露计划工作,各街镇、村在有效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前提下,按照全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要求严 格落实“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加大雨露计划政策宣 传,加强审核排查、发放确认、督查通报等各环节工作管 理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审核公示:4月11 日-- 5月15日。区扶贫办及 时下发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通知,与教育、人社等部门加强 沟通协调,以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社部学籍比对 标识情况为依据,联合对本地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初、 高中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进行逐一筛查,同步组织各街 镇、村和驻村工作队对脱贫人口家庭的“在籍在学”中高 职学生开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共同精准确定补助对象。 对因疫情导致不能及时返校的脱贫家庭的中高职学生,可 采取视频连线、微信截图等手段方式,帮其取得在学证明,一并纳入补助范围。补助对象确定后,在所在街镇、 村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发放录入:5月16日-- 5月25日。对公示无异 议的补助对象,经区扶贫办履行相关程序后协调财政部门 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以一卡通(折)形式及时足额补助到 家庭。随即迅速组织乡镇、村建立补助工作台账,做好发 放确认工作,相关补助情况及时准确录入“扶贫开发信息 管理系统雨露计划子栏目,补助人数与录入人数相一致。
(四)检查通报:5月26日一6月2日。区、街镇两 级开展雨露计划明察暗访工作,区级对两街一镇检查全覆 盖,街镇对所属村检查全覆盖,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辖 区内脱贫户摸底排查、政策宣传和发放确认全覆盖。区、 街镇两级要认真排查隐患问题,及时推动整改落实,对工作推进缓慢、补助不及时等行为要进行约谈通报,对政策 不落实、工作打折扣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发挥警 示、震慑作用。
(五)总结上报:6月3日-- 13日。13日前,街镇级 雨露计划“四个一”工作总结报告及补助台账等,经审核 确认后正式上报区扶贫办,附会议纪要、专项通知、暗访 通报等佐证。30日前,区扶贫办汇总形成本地总结报告, 经扶贫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确认后进行上报,附会议纪要、 专项通知、暗访通报等佐证。报送情况全部胶装成册,送 省里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 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及早动员 部署,严格执行国家雨露计划政策要点。各部门要密切协 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全面排查补助对象,逐一 进行审核,让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及时获得补助支持。
(二) 从严监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 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持续巩 中央专项巡视、成效考核整改工作成果,做到思想不散、 力度不减、措施有力。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和支持建档 立卡脱贫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增强就业创业能力。要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 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中高职学生所在脱贫家庭 按时足额得到补助,坚决杜绝数字发放、虚假发放,实现 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增收。
(三)强化推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和驻村 工作队的作用,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将雨露计 划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内容,加大工作情况通 报,对出现政策执行有误、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单 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专此通知。
附件: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发放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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