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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 优秀创新创业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0 15:01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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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俊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 区直机关各部门 、驻区各垂直管理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169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的选拔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推荐标准。各部门、相关街道、开发区严格按照省厅的推荐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切实区域范围内在科技项目建设、科技研发、科技推广、科技成果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上来。推荐人选承担的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生产等均要标明时间、名称、推荐人选的名次及作用,产生经济效益均应有就业人数、产值、利润、纳税等数据。

  2、严格推荐范围。严格按照省里的评选范围进行推荐,已经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省见义勇为模范、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省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称号”等档案中有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审批(登记)表”的,不在推荐范围内。(以省人社厅表彰办登记的奖励项目、档案中奖励登记表进行区分)

  3、严格推荐要求。各部门、相关街道、开发区要严格按照省里通知中“征求意见”的要求,推荐人选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填附件5 ;国有及非公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填附表6(国有企业负责人不需统战部门、工商联意见);非公企业科技人员只需附件5中“公安部门意见”即可。企业在环保、消防、纳税等方面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企业负责人,不得推荐。

  4、严格推荐程序。“谁推荐谁负责 的原则,按照“资格审查核实、专家评审确定”的程序确定推荐人。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把关,不符合省里要求的标准条件、评选范围、评审程序的推荐人选材料不予接收。对推荐上来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领域的院士、国家级评审专家,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统一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

  5、严控推选数量二道区共计推荐数额5人,其中杰出创新创业人才2人杰出创新创业人才未被专家评审推荐的,参加创新创业人才的再评选。

  6、按时报送材料。按照省厅要求提交报送推荐报告、汇总(电子版)、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审批表、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征求意见表等相关材料。

  报送时间:2023年9月25日16时前。

  报送地点: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顺街1303号)309室。

  联系人:翟丹阳   电话:89680226

  附件1: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2: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长春市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报告

  附件4: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审批表

  附件5: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征求意见表(事业单位、国企员工)(企业负责人需要公安意见,企业一般人员只填此表公安意见)

  附件6: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征求意见表(企业负责人)

  附件7: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对象汇总表


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附件1: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pdf
附件2: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3:长春市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报告.doc
附件4: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5: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征求意见表(事业单位、国企员工)(企业负责人需要公安意见,企业一般人员只填此表公安意见).doc
附件6: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征求意见表(企业负责人).docx
附件7: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对象汇总表.xlsx